某人炒白银,一个月就成百万富翁了,相知道是为什么吗?
————答案请见文末。
警惕贵金属“现货”电子盘交易陷阱
王德怡
近年来,由于股市不景气等原因,许多原来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改炒贵金属(主要指金、银和铂族金属,以黄金、白银居多)。然而,许多投资者却掉入贵金属“现货”交易陷阱,拼得血本无归。现将该类交易的相关情况介绍如下,提醒广大投资者擦亮眼睛,切莫上当受骗。
贵金属“现货”交易在中国的历史并不长。2003年2月,《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颁布实施,国家取消对黄金的管制政策,黄金制品和普通商品一样,可以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黄金被认为是一般等价物,公信度较高,于是有人吸收外汇交易的特征,仿照期货交易的合同设计,创设了黄金电子盘交易模式,为投资者提供交易平台。2011年12月27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出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2011〕301号),明确规定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通知发出后,这些交易平台将其交易品种调整为铂金、钯金、白银、镍等其他贵金属,以及棉花、玉米、小麦、鸡蛋、虫草、大豆、金银花等农产品,还有珠宝、玉器、原油、煤炭、股权等名目;在交易系统菜单里均显示为“现货白银”等类似字样。开展此类交易业务成本低,收益极高,因此像病毒一样迅速蔓延,几乎在所有的城市都能找到此类交易的代理机构。
电子盘交易的基本流程和股票非常相似,大致流程是:第一步,签约开户,即投资者与交易平台签订客户协议,有签订书面协议的也有未签订书面协议的。签约后,投资者从公开网站或通过邮箱下载交易软件,交易平台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每个投资者发送交易账号和初始密码。第二步,客户入金,即投资者根据交易平台所指定的支付方式付款。具体方式有:直接转入公司账号或个人账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至平台指定账号。第三步,下单买卖。交易平台收到投资者入金后,会根据投资者入金数额向交易系统注入交易资金。交易由数笔订单构成,每一笔交易均包含买入和卖出(或卖出或卖入)两个相反的操作。在交易的过程中,交易平台自动扣划手续费、服务费、隔夜费、点差、税等。买卖是连续的,交易系统自动结算。
这种所谓的“现货”交易,处处是陷阱。这些平台通常采取的手法是:第一,采取欺骗和虚假宣传手段引诱投资者签约入金。这类交易平台通常会在网络等大众媒体上大量投放广告;一些证券咨询机构非法向交易平台或者其代理商、业务员非法提供客户信息,业务员则通过电话、网络、上门、实体店等方式,以稳赚不赔、高额回报、交易资金绝对安全等空口承诺引诱投资者开户。例如,宣传自身是国内最大最权威最专业的投资平台、宣传获得了政府部门审批、宣传交易资金由银行托管或者监管。第二,制造投资者入金进入国际市场的假象。事实上,投资者向完成入金后,该款项不再流向第三方;所谓的托管和监管关系是不存在的,其与银行只有资金结算关系。投资者的在交易软件中所显示的交易资金实际上是类似于游戏币一样的虚拟货币。第三,在具体操作中,通过网络软件(QQ群、呱呱、远程控制等)进行喊单,发表金评银评,鼓励投资者增加交易金额和次数。事实上,这些在网络上喊单的所谓分析师,根本没有相应的资质,其真实身份是从交易平台领取报酬的业务员,其目的是制造一种可以赚大钱的假象。第四,制造投资者亏损是其自身造成的假象。事实上,任何一种贵金属、农产品均没有统一的实时报价。投资者在交易软件电子盘中所看到的价格,实际上是交易平台的自主报价。几乎全部的交易平台均规定或和投资者约定:价格是“参照”国际市场来确定的,而不是“依据”某个具体市场来确定的。由于没有明确约定一个或者几个具体的国际国内市场价格作比对,故当价格出现争议时,投资者无法证明其价格形成的不合理性,自然要吃亏。投资者和交易平台互为买卖对手,是赚和赔的相对方;由于双方的交易往往约定了高额杠杆比例,故双方的输赢和风险均放大了相应的倍数。而交易平台只要通过服务器端操控价格,就能完全掌控双方的交易,令投资者账户强行平仓了结。第五,在交易软件中暗设后门完全或者部分控制投资者账户。由于交易软件是交易平台定制的,在技术上实现对投资者交易数据的控制和出入金限制轻而易举。第六,限制大额出金。对于那些操盘水平较高、资金出入量大的客户,交易软件会自动提醒交易平台服务器端重点监控。一般来说,投资者小额出金没有问题,如果遇到金额较大的出金(例如,在某个平台里某个大客户,在4500点做空300手,一直不动,到3800点,该客户做个中线,必然大赚),可能会被交易平台以违规操作等理由拒绝出金。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投资者的操作均是在电子盘内进行的虚拟或者模拟交易,其在完成入金之时便注定陷入一场必然是输的赌局。
某些庄家通过设立所谓投资公司(或交易中心、交易场所),组建网站、定制交易软件构架交易平台、招聘销售人员便引诱投资者入金,再通过背后操作使投资者产生亏损,非法牟取暴利。这类投资公司既提供交易平台,也是交易的一方,同时充当了裁判员和运动员。虽然名为“现货”,但同现货相比有以下区别:第一,这类公司没有任何标的物的的交付,也没有现货中才有的物流、运输和仓储行为。现货交易必然要求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根本目的,参与此类交易的目的仅是通过价格涨跌而套利。第二,交易对象已完全独立于商品或权益本身,而是以某种商品或权益为基础、规定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合约,是一种经过精心设计的金融产品。因此,此类交易的本质是买空卖空的非法期货交易,叫“现货”是蒙骗投资者所采取的障眼法,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欺诈宣传。
从事期货交易必须取得证监会审批的经营许可证。目前我国合法的期货交易所只有四个: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其上市品种十分有限。凡在合法场所外进行的期货交易均为违法交易。非法贵金属、农产品等“现货”交易不具备正规期货所具备的发现价格和避险等功能,其继续存在势必打击国内投资者对正规市场的信心,严重干扰正常市场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故应当予以取缔。
继38号、37号文之后,2013年12月23日,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2013证监会74号文),要求各省清理整顿非法交易场所和交易平台。可以料想,部分平台在设立和经营过程中得到某些地方政府的庇护,清理整顿过程必定困难重重,成果有限。目前,已有法院认定此类交易无效,判令返还投资者本金。司法途径尽管费时费力,毕竟为部分上当受骗的投资者提供了一条可行的维权道路。
某人炒白银,一个月就成百万富翁了,相知道是为什么吗?
----因为他原来是千万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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